您当前位置是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  

关于2013年幼儿托费及子女高中学费报销通知

阅读次数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10-16

关于2013年幼儿托费及子女高中学费报销通知

自2013年10月即日起,本校男职工、双职工(包括雇员)报销2013年独生子女、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,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。

一、报销时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;计划内二孩按规定报销。

1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(私托幼儿1-3岁)每月50元、报销10个月

2、幼儿托费:当年10个月托费发票,并携带独生子女证(学龄前4-6岁)每月100元、报销10个月,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园者,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,(包括 计划内二孩、双胞胎 满3-6岁中认其一个孩子)逢男单女双年报销。

3、高中学费:2013年高中学费发票,每学期18元、一年36元

二、办理日期:

2013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(正常上班时间)

三、办公地点和时间:

周一、周三 在丁家桥 校医院 上午8:30--11:30 分

下午1:30—5点

周二、四 在江浦校区 明斋205室。上午9:30—11:10分

下午13—15:30分,中午休息。

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

计划生育办公室

2013年10月10